(一)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,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,維護學校的政治穩定和校園秩序。(二)制訂和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,監督、檢查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。(三)組織開展各類安全宣傳教育活動,提升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。(四)組織校園安全檢查,督促安全隱患整改。(五)負責校園治安、交通、消防安全管理,落實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,組織協調校內重要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。(六)負責保安服務、消防維保、安防維保等專業服務隊伍管理;(七)完成學校黨委、行政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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